「天道」概念自古有之,在十三經、二十四史與先秦諸子文獻中早已出現,主要意涵有三:其一,作為自然天道的四時物理運行法則之意,如《漢書‧列傳‧司馬遷傳第三十二》「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其二,作為人格天道的律令賞罰意志原則之意,如《史記‧孝文本紀第十》「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其三,作為形上天道的道德禮制倫理秩序之意,如《孟子‧盡心下》「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知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