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醫基層藥品成本權重係採全民健保藥費申報資料計算,惟考量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ET)、購藥價高於健保價、低估自費項目等因素,恐無法真實反映醫療服務成本現況。2.為釐清近年藥品指數變化趨勢,有關「躉售物價基本分類指數―藥品類」之西醫藥品類查價項目,建議函請主計總處提供其103-108年之查價項目明細及價格數據;併請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針對西醫基層藥品成本指數之「加權計算」方式,提供詳細說明。3.政府統計數據有其僵固性,無法同步反映時代變化。建議強化研究功能,除參考主計總處現有之統計項目,亦可考慮委託研究計畫自行發展相關調查之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