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科學院受國會委託於2009年針對美國鑑識制度提出檢討報告-「美國提升鑑識科學:前進之路(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建議政府在聯邦設立國家鑑識科學研究所(N atio n al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執行該報告所提提升鑑定品質之建議。美國在鑑識科學領域為先進國家之一,但仍嫌不足而要求更加精進。反觀我國近年來媒體聚焦之重大刑案疑雲,如汐止吳氏夫婦命案之蘇姓嫌犯等曾多年徘徊在死刑與無罪判決間、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之江姓嫌犯面對鐵證如山的科學證據卻遭冤死、日月明功集體虐殺詹姓少年案件法醫鑑定為病死或自然死,以及義務役士官洪仲丘被體罰致死案等,其中所涉及之刑事鑑定與法醫鑑定證據雖爭議不斷,但新聞過後即少人聞問,亦未曾聽聞主管機關進行檢討改進。尤其江案發生後,當時總統指示要全面檢討,不要怕家醜外揚,絕不容許此類冤案再次發生。然而時隔三年,僅見追究刑求責任,卻未見檢討謬誤科學證據違失之問題,令人難以期待避免再生冤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