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現在最流行的一個詞就是文創,真正的文創就是作品要有創意,不是因襲前人的作品或複製抄襲名家.所以真正文學獎要發現全新的作品,都要有文創產品的規格,都是要有創意,要發現這個作品是不是完全發自於個人的心靈,這是我的第一個標準。第二個標準是,今天所有的詩,都沒有一個標準的度量衡可以拿來去參考評比。所有參選的詩人都是以自己的標準來創作,所以評審起來非常的困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創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這麼多作品,我們要從中選出最好的作品,是非常痛苦的。像評幾大報的文學獎,每次評出來,都會發生糾紛。因為沒有一個共同認定的標準,每個評委都有各自的看法.今天你們這個文學獎,有些人只寫了幾行,有些四、五十行。發現寫幾行的很精彩,四,五十行的稍為次一點,這評分標準就不一樣了。但是我們還是只能,是不是真正有創意來評。另外,詩是一種精練的語言藝術,像台北的一些大型文學獎,規定每一行最多20個字,不能多於三十行.要不然,詩是可以一直寫下去的。所以這個標準是很難很難認定的,但是文學獎的作品一定要有一種限制性的統一標準去評比,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線上,才能看出高下。我的評選要求大概就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