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的過程是一種往復的思考模式,將各種條件統合在一個有意義的造型(Form)系統內,造型傳達特定的意念並達到一定的感官效果。在建築教學系統中,設計課的造型操作不只是基本能力的培養,也是了解建築本質的最佳途徑。造型操作無法獨立存在,整個操作背後應有其意義存在,其中當然也包含了設計者的內在偏好與邏輯。例如芝加哥學派的路易斯‧蘇利文(Louis Sullivan)倡導「型隨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的設計理論,主張所有的設計型式,都是為了執行某項機能,沒有為裝飾而添加的多餘設計。臺灣的五年制建築系,一年級設計課多半承襲自1960年代,自日本引入之工業設計入門課程──「基本設計」,發展至今的結果,大多定位為銜接高中教育,補大學教育前之人文、創意不足的美學訓練課程。而二年級設計課才是建築設計的起點,必須讓學生在這一年的訓練中,了解建築構成的許多基本要素,包含造型語彙與機能、結構、材料以及基地條件之間的關係。此篇論文旨在比較筆者於近三年於銘傳建築系二年級上學期施行的兩種循序漸進式的設計課教學模式,並檢視此兩種設計課程執行的方法、過程、及最後獲致的一些成果及回饋。以供爾後執行此類課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