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105年度開始實施企業會計準則公報,首次適用該會計準則可採追溯調整期初保留盈餘或不追溯調整方式。又公開發行公司若因IFRS版本變動,為了採用新發布會計公報而追溯調整期初保留盈餘,在此二種追溯調整所造成保留盈餘的變動在本年度盈餘分配表為05b欄「107年度其他保留盈餘調整數」。另其他綜合損益或其他權益項目轉列保留盈餘在本年度盈餘分配表為07a欄「107年度自其他綜合損益或其他權益項目轉入之稅後淨額」,因係採用IFRS或EAS而發生,故使用上較為生疏,本文擬加以介紹說明。又營利事業接到國稅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若有核定短漏報或主管機關查核通知調整之稅後純益金額,營利事業對此稅後純益應如何處理,亦涉及盈餘分配表的填報方式。以上三者應如何填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一併加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