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催化了宅經濟,實體店面生意慘淡,常見店家沒生意還在硬撐,有些業者因虧損而結束營業。民眾因不敢出門逛街購物,只好窩家上網選購日常用品與美食,網拍業網購訂單接不完。網路銷售已蔚為時下賣家選擇出售商品的重要管道,雖然網路交易沒有實體店面就可作生意,近年來雖然宣導網路銷售每月銷售貨物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勞務4萬元)以上應辦理稅籍登記,但仍有不少年輕賣家,利用各大銷售平台、臉書Facebook、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販售商品,銷售金額相當可觀,甚至每月已達數十萬元,卻認為只賺些微差價,而疏忽未辦理稅籍登記,經稽徵機關查獲後補徵營業稅及處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