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健康與體育」領域,於民國107年5月課審會通過公告,並於108學年度正式上路,然而,如何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理念與目標之下,增加體育學習的廣度與深度,作為體育課綱修訂的召集,並參與「健康與體育」教科書審定,對於新課綱施行後,部分書商及教學現場體育教師,對課綱內容尚有部分疑義,茲說明如下:一、體育課程內涵應依不同教育階段而有差異先進國家如日本、英國、美國、法國、澳洲等國,在課綱的發展上,除撰寫具體的目標外,對於課程內涵的訂定也有明確規定,國小階段的體育課程內容,以基礎運動能力培養為主,透過豐富的運動經驗,培養終身運動習慣和快樂且樂觀的生活態度;國中、高中階段,則進階培養能實踐、規劃的運動內容,提升自身體適能,在體育課程內涵上則針對學校體育 2019‧12003各學習階段的學童能力,規劃應學習的相關運動項目,明確指出應學習的內容與能力(國家教育研究院,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