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人撤出台灣所遺留之財產,多由國民政府接收。其中,位於現今新北市南勢角之「台灣窒素工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台灣窒素)也在接收之列。(編按:「窒素」為日文氮素之意,氮素為製造炸藥、雷管之重要原料。)本篇所揭載為位於南勢角,原為台灣窒素的工廠(以下簡稱南勢角工廠),從台灣省政府(以下簡稱省府)所有之台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礦公司)旗下,在未經台灣省臨時省議會(以下簡稱臨時省議會)審議的情況下,逕自賣給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該黨經營之齊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公司),從公營變為黨營耐人尋味過程的若干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