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青年工作會以62年11月9日六二農肆字第1478號函司法行政調查局沈局長之岳同志:「……將知識青年各校黨部保防工作改制情形函請參照敬悉予鼎力支持,並轉知各校『春風小組』加強黨政協調聯繫,以推展工作」。該函並檢附「中國國民黨保防工作通則」、「各級知識青年黨部保防工作實施辦法」及相關工作人員名冊。本則史料為「中國國民黨各級知識青年黨部保防工作實施辦法」(極機密),其中揭示當時國民黨內部關於校園保防工作的分工:「……陸、工作協調:一、有關黨內保防策劃指導工作,應協調中央社會工作會支援協助。二、有關學校匪情研究社團活動及匪情教育之事項,應協調青年救國團配合執行。三、有關機關保防工作及突發事件處理,學校動態情報蒐集等事項,均由春風會報及教育行政系統所屬之『維護學校安定協調執行小組』主辦,並配合黨的組織,分送動態情報資料。各級知識青年黨部,均從政策領導立場,密切協助辦理。……五、各校黨部之保防業務主管組,應透過黨的組織與所在學校之訓導、軍訓、人事、救國團團委會及維護學校安定協調執行小組密切聯繫配合,互為支援,並指派該組總幹事、代表黨部參加維護學校安定協調執行小組為成員之一,擔任黨政協調任務。……玖、工作經費:各級知識青年黨部保防工作所需經費,應列入各該單位預算,並按機密費支報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