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天,在上一屆國會的最後一週議程,於刑事訴訟法中納入重要修正。其中也有新的干預強烈的授權依據,自2018年夏天起,針對這些新的措施的授權規定,已有三件向聯邦憲法法院提起憲法訴訟。亦即,關於刑事追訴機關可以使用何種手段,以及在何種前提要件下可以秘密地針對嫌疑人為偵查,在德國再一次引發討論。因為在預防犯罪的領域,不僅關於來源端通訊監察,關於線上搜索也已經在一些邦的邦警察法中有授權依據,是以圍繞在來源端通訊監察以及線上搜索的討論,雖然不是新的,但幾乎沒有人曾相信,國會在上一屆立法任期,關於刑事追訴領域還可能完成刑事訴訟法中相應的授權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