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建築物有利用土地的必要 我國宗教非常發達,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 教、回教、一貫道…等,各種宗教琳瑯滿目。宗教往 往需要宗教活動、聚會場所,因而需要有「宗教建築 物」。 所謂「宗教建築物」係指宗教使用神殿、佛堂、 聖堂、講堂、禮拜堂、公所、廂房、藏經樓、鐘鼓樓、 金樓、禪修中心、神職人員宿舍、香客大樓、辦公 室、會議室、廚房、餐廳、盥洗室及其他直接與宗教 有關的建築物1 。這些「宗教建築物」有使用土地的 必要,其涉及相關法律,又我國業已施行《國土計劃 法》,因該法之施行影響宗教用地,宗教界未來應如 何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