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光輝十月通常為各大百貨公司週年慶大戰登場之時點,各家百貨公司無不以買千送百、消費滿額送、卡友回饋等誘人優惠,甚至有業者祭出送百萬名車或小豪宅住宿權等超級大獎,吸引消費大眾前往消費。然2013年5月23日,公公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會」)京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北101」)舉辦之抽獎活動,以「…系爭抽將活動之最大獎項,藉由上揭廣告文宣明確宣示與傳達,已對交易相對人具招徠效果且易形成誘因,致影響交易相對人判斷是否交易之決定及有競爭關係事業之交易機會…」以及「…以當日單筆消費達新台幣3,000元作為參加最大獎項之抽獎資格,消費愈多,得獎機會愈高,此交易條件確有可能造成其他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逼取得抽獎機會,轉而與其交易之效果…」等理由,對台北101開罰新台幣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