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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不同性別間蔓延!第三屆高雄同志大遊行,聚集超過兩千名民眾拿著彩虹旗參與」,這是2012年9月23日自由時報頁A14的報導文字。同一則新聞還報導有一個桃竹苗地區最大同志盛會「臺灣彩虹文化祭」也同在9月22日這一天在新竹火車站前廣場舉行。看到這樣的報導,一時間會覺得性別運動有百花齊放的氣勢,正面力量好像已經被激發出來了!但情形真的是如此嗎?說實話,我得承認我看不懂報導之開頭的「愛在不同性別間蔓延」這一句話;這是什麼意思啊?!跟同志大遊行又有什麼關連呢?不過,也許我們可以將文字改成「愛在蔓延」,就會更簡潔有力了!而且好像也可以藉此來談談這項遊行活動之中所蘊含的「愛」。說到愛,我在許多同志大遊行的現場中都看到「親友團」的愛,就像在西方許多城市的同志大遊行之中,總會有「同志父母親友組織聯盟」(Parents, Families, and Friends of Lesbians and Gays,簡稱PFLAG)的團隊走在其中一樣,是因為愛,讓這些親人願意冒著大太陽上街呼喊「我們支持同志」、「我們愛孩子」。而這次高雄的同志大遊行,也有人拿著「老媽支持同志婚姻」的看板走在遊行隊伍之中,這是將愛化為行動的例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