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大陸結束前段不堪的婚姻後,就開始了母女相依為命的生活,開始獨自扶養幼小的女兒;後來,透過好朋友認識了臺灣的先生,在我了解他是個忠厚可靠的人後,我就決定暫時離開大陸的家人和女兒,毅然決然地隻身嫁來臺灣,希望經營一個平凡卻充滿愛的婚姻家庭,也希望讓女兒因此有個雙親家庭,讓她更健康地成長。因為是再次婚姻又帶一個小孩,怕先生在公婆及家人那裡不好交代,所以我的理性告訴自己:等新的家庭協調好再考慮帶女兒來臺的可能性;於是,我先把女兒寄養在大陸的親戚家,帶著一顆建立新家庭的決心來到臺灣。經過半年多的新家庭融入相處,各方面都比較美滿,唯一讓我無法安心的就是遠在大陸的女兒,每天思女發愁,先生看在眼裡非常不忍心,所以我們決定把女兒接來臺灣住,請教過並了解有關這方面法規和手續的朋友之後,了解到要接我女兒來臺,必須先請我先生對她進行收養的手續才能接她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