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了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並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和社會文化,自1997年開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成立了「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並於同年頒布《兩性平等教育實施方案》,正式將兩性平等問題納入全國教育政策中。而2004年通過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更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讓性別平等教育有了法源基礎,且正式於校園扎根。在這波性別平等教育發展的過程中,臺北市成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積極推動各級學校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及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也投入相當的經費於研發的面向上,例如教師性別意識和課程發展等研究案。研究者本身也多次參與其中,了解透過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是促進性別平等最具效益的方法,研究者曾建議透過探究臺北市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現況及作法,來了解市內各級學校教師對於這十年來所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的知覺,是否充分了解性別平等教育的精神和內涵,且已能落實在教學或行政上,從中檢討以獲取未來發展性別教育白皮書的立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