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教案分享,針對青少年發生性行為時可能遇到的法律概念為主題,適用於小學高年級、國中生、高中生實施。以下說明教案的撰寫目的和預期效能。本教案的撰寫架構是透過新聞案例,以法治教育宣導模式,將《刑法》所規定有關十四歲、十六歲、未滿十八歲等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發生性行為時的相關規定編纂於個案中,以及現行政府機關設立對於懷孕諮詢、求助管道的資訊。現今社會中,男女發生性行為,常有認定女孩是吃虧的傳統兩性刻板印象,尤其女孩的父母容易有氣急敗壞的情緒,造成雙方家長在學校、警局互相指責。但在二位當事人是「相互願意」的情形下,發生性的行為,若跳脫個案間的不同情況,對於高年級、國中生給予正確的法律介紹與理解,至少可以先破除「女孩吃虧」、「女孩一定是被害人」的刻板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