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性平法》的通過,為校園中性別平等的工作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頓時,性別平等成為教育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重要的工作項目之一,有關性別平等的活動在校園中活絡了起來,包括舉辦性別平等輔導知能課程、種子教師的培訓及相關推廣活動。更重要的是,這幾年的運作下來,也看到愈來愈多學校在執行性騷擾及性侵害業務的單位層級提升至秘書室或學務處,雖然這是在頒佈《性平法》時即已建議如此做,但似乎仍有許多學校將業務單位置於學生諮商中心。然而,可能是在過程中,評鑑的壓力或是實際處理性騷擾調查案時真實體會到困境等因素,看到許多學校紛紛透過修法,將校園中處理性騷擾及性侵害的業務單位的層級提升,顯示學校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環境的決心,也深信透過教育與學習,可以將性別平等推展至校園中的每一個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