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以大學為例育部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規範,自2006年起分梯次以實地訪視形式檢核國內各大專校院依法落實及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成效,訪視重點以(一)行政組織與運作,(二)學習環境資源與教學,(三)校園性別事件與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處理,以及(四)校園文化環境與社區推展四大面向為主;各面向下另列數項核心項目,其下再列出具體之檢核項目。本文乃依據「96年大專校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訪視報告」改寫而成,期能提供各級學校參考。考量篇幅及關鍵因素之取捨,本文著重於提醒及要求各校健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之組織並「依法運作」,進而落實其他面向之法定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