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或稱之為「逆向歧視」,這個詞彙是個奇怪的語意建構,通常是占優勢的支配團體(例如男性、白人或其他主流族裔等)之成員會使用這個詞語,當他們因為某些政策或新措施之實施,而失去了好處或特權時,他們就會宣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因其身分受到不利對待,例如美國積極矯正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等促進平權的法案以及促進多樣性價值的推動措施實施之後,許多優勢團體成員就抱怨自己受到了「反向歧視」(Grant & Ladson-Billings,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