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我參加了一場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辦的「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焦點座談(說明會)」,因為「318運動」才剛過,因此便爭取與會。在這場會議中,我發現了幾點詭異的現象,首先,雖然名為「焦點座談」,但其實時間僅100分鐘,扣除主持人發言與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後,僅剩下約20分鐘可以提問,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如何深入討論與對話。其次,公文中僅邀請行政院下的二個直屬單位及各地區農會的人員參加,但是,這麼重大且具爭議性的議題,為何不是開放民眾一同參與,表達不同的意見,反而是找直屬的單位人員參加,讓人不得不質疑政府舉辦這個焦點座談會是不是有敷衍了事之嫌,並未能達到實質的對話與討論,反而更像是政令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