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多少錢?臺灣口語常用賣身來比喻性交易,在2012年出版的《人體交易:探尋全球器官掮客、骨頭小偷、血液農夫和兒童販子的蹤跡》(姚怡平譯,2012)一書中,賣身如字面意思即販賣身體,澈底商品化身體,包括活人和死人的每一個部位,更加強調身體的物質性與生理性。探討人體交易市場的交易過程,仲介者運用利他主義的捐贈思維和隱私權的匿名性來從中營利,避免賣家(人體器官提供者)與買家(人體器官接受者)直接協商,地下化交易過程並且剝削人體部位提供者。其中三篇:〈家長會面〉、〈聖母懷胎〉、〈嬰到付現〉,直指女性的生理特質:生育、卵子、子宮。本書雖未探討人體(活人)販賣身體部位外所能提供的服務,如:性交易、家事服務、育嬰服務、照顧服務,但此書談買賣兒童、賣卵、代理孕母的市場供應鏈,其根本就是在談生理女性的子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