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現於特殊節日或跨年活動過後,學校常通報學生發生意外事件,特別籲請家長多關心及提醒孩子之交友情形及外出參與活動之安全,以避免性侵害、性騷擾或相關意外事件之發生。教育部表示近來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及相關規定之修訂,以及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學校教育人員對於法定責任通報已有正確之認知,對於學生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或兒少保護事件,不僅需於知悉事件後24小時之內向社政單位(各地方社會局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通報,並且亦需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向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並啟動學校之處理機制,進行相關輔導與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