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勝、王采薇、劉美慧、劉慧珍及廉兮等教師的努力下,舉凡對校園性騷擾案、師資培育的多元內涵、新生訓練的週會舉行性別平等演講、為女生宿舍門禁發聲、爭取女廁的擴建都有成效,並為花蓮中小學教師舉辦性騷擾研習及性別平等學分班、協助花蓮中小學調查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其中蕭昭君老師最具代表性,在此以蕭老師晚近參與調查花蓮偏遠部落T國小性侵害為例,說明她的行動力:依蕭昭君文章指出,在2008年底,一位在花蓮偏遠部落T國小任教的年輕女老師,獲知女學生疑似被男性體育教師性騷擾,就依法啟動通報程序,讓學校必須依法進行相關調查。經過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成立的調查小組查證為一個持續多年、多位受害學童、性侵犯型式多元、犯案地點多元的性侵犯事件。T國小在2009年初依法解聘男教師,花蓮地院在2009年8月判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司法調查也意外發現T校多年來的性侵害秘密,導致監察院介入調查,知情卻隱匿不作任何處理的前後任校長及主任,除被監察院彈劾,並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降級處分。……經過許多波折,2010年6月23日,這個男教師性侵害四名女學生的嚴重案件,花蓮縣政府終於與T國小分別先與3個受害家庭達成國賠協議,共580萬;協商過程中,3個家庭之外的A家庭,對於協議書並未明確指出前後任校長與主任隱匿的責任,感到不滿,也對金額有意見,因而協商破局,最後改走法院提告,2011年1月6日,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花蓮縣政府與T國小應賠償260萬元予A家庭,國賠成立,本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