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雖然生物技術會為人類帶來福祉或風險,孰輕孰重,目前尚無法預知,但在初期看好生物技術發展與應用潛力下,各國政府之科學及產業政策,均大力投入生技相關之研究與發展。配合前階段科學技術研發,後階段關於生物技術發明之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亦受為各國政府重視。蓋智慧財產權保護,特別是排他效力最強之專利權,在市場上享有法律上之獨占地位,能提供研發上之誘因,並使研發成果之運用與實施能受到保障。有鑑於此,本文擬以歐洲地區近年來之發展為對象,對於專利法制關於生物技術發明之保護內容及倫理道德考量、幹細胞相關發明之可專利性標準等問題加以探討,以做為我國專利法制與實務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