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全職媽媽,現年40歲,過去曾在NGO服務近十年,念過社會學也混到一個美國的MBA。孩子生得晚,繁瑣的育兒生活總是會讓人忘記生活的目的與初衷,直到三年前,我帶著八個月大的孩子走上街頭開始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倡議、運動、平權這些熟悉字眼才又回到我的生命裡。身為一位異性戀的母親,投身這場運動就是希望多年後我能和孩子說:「媽媽曾經參與這場戰役,為你們爭取應享有的權利。為了你們,媽媽從不退怯。」這時,我才發現自己從沒把性別與平權拋諸腦後,這歸功於20年前有一位社會系的老師成令方在我心裡埋下了這顆種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