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臺灣司法院公告「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其揭示:民法婚姻章中將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之結合關係屬於違憲。這一個劃時代的判例不但宣告了臺灣將跟上全球其他29個已開放同性婚姻合法國家的腳步,同時也代表國內的人權與性別平等意識又更往前邁一步。這樣的成果並非一蹴可幾,而是非常多的性別運動與同志平權的前輩努力而來。雖然性別平等教育及性別運動還有很多待努力的空間,而婚姻平權也不是唯一的終極目標,但至少可以算是一個國家性別平權的重要指標之一。這個決定代表國家重視每一個公民的權益,無論性別或性傾向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