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而在各級學校建立的校園性平事件調查機制已運作十餘年,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依然存在校園之中,其樣貌漸趨多元。經手校園性平事件的大專校院承辦人開始反應,他們承辦的許多案件肇因為情感糾紛,而非典型的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中學場域通報的性侵害案件中亦有許多是情侶關係下發生的性行為,因此近年也有婦女團體主張兩小無猜除罪化。相較於性平法立法前的世代,中學和大專校院的學生對於「性侵害」、「性騷擾」的法治概念較為清楚,有時學生比教職員清楚了解哪些行為構成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也較勇於採取法律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