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暫行組織規程暨人員編制表,係奉教育部1996年12月30日台(85)參字第85504426號令訂定發布,置館長、副館長各1人,其下設展示組、科技教育組、公共服務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等單位,另基於館務發展需要以任務編組方式,於1998年7月16日成立資訊小組,2001年2月1日成立蒐藏研究小組。嗣後本館暫行組織規程經教育部2003年8月5日台參字第0920113739A號令修正發布,增設蒐藏研究組,於2003年9月1日正式成立,並經考試院2003年9月22日考台組貳一字第09200079281號函復同意核備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