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42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受損人係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不得請求受益人返還,觀諸民法第180條第4款前段規定自明。惟若認不法原因之給付均不得請求返還,將不免發生「不法即合法」之不公平結果,當非上開條文規定之本意,自應由法院就具體個案事實為妥適判斷。即不法之給付關係,倘係因受損人之發動而成立者,縱係出於受益人之詐欺所致,亦不應准受損人請求返還
起訖頁 1-2
關鍵詞 不當得利消極要件不法之原因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905 (2019: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使用借貸——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47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醫療行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