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903 (2019:3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566號裁定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第1項、第3項之規定,恆具有規制性或滿足性之效力,對於當事人權益影響甚大,倘當事人雙方對於被保全權利之存否強烈爭執,而顯現訟爭性時,抗告法院於裁定前更應賦與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始能平衡滿足雙方當事人所需之程序保障
起訖頁
1-2
關鍵詞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
抗告
、
陳述意見
、
程序保障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903 (2019: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有限公司——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08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