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被害人保護議題,隨著被害者學發展,成為刑事法學重大課題。但當被害人保護理念落實到刑事司法,成為犯罪對應作用一環時,所呈現出的被害人與犯罪人零和關係,成為一大問題。本文回歸到被害者學,探究其本質,以及其與犯罪人之間的關係,是否真的互斥,發現到傾向零和關係的結果,不僅未能達到保護被害人的目的,反而將適得其反,不僅影響到刑事司法原先保障人權的功能,而且成為「治亂世用重典」正當化的遁詞。因此是否應重新釐清刑事司法上,被害人保護及其與犯罪人關係,或參考「修復性司法」理念,建立一個合理被害人保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