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190415 (42:7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納保申請管道多元請上網查詢
作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中文摘要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第20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目前該局設置主任納保官1名及納保官17名,分別配置於總局、分局及稽徵所。納保官設置目的係鑑於稅捐法令龐雜繁複,一般納稅者往往不能充分理解,為落實徵納雙方實質地位平等,稅捐稽徵機關以任務編組方式指定專人為納保官,提供納稅者下列協助: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起訖頁
11-11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190415 (42:7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綜所稅大幅減稅要想到投資人的付出
該期刊-下一篇
財稅焦點Vol.42 No.7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