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陳姓24歲外拍女模,在臺北市南港萬象大樓地下室被性侵後殺害。加害人程宇在2017年6月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並求處死刑,但2018年7月10日士林地方法院僅判處無期徒刑,再度引起社會各界對性侵議題的重大關注。其實,早在2010年2月,當時的壹週刊就以【連續性侵百起10大強姦犯席全台】這樣斗大的標題凸顯當時性侵犯流竄的嚴重性,且其分別用犯案的地點命名為校園之狼、電梯之狼、高鐵之狼、摩鐵之狼等等,造成當時女性的高度被害恐懼,甚至人心惶惶。這次案件的加害人,不但奪人貞操且害人性命,未被判處極刑,除了社會有高度的討論外,為何加害人發生性侵行為後,會有接續的瘋狂殺人行為?性侵者,其犯罪心理在學理上如何分類?網路外拍日漸風行,許多懷抱明星夢的女性希望藉由外拍一炮而紅,但攝影師素質良莠不齊,甚至醉翁之意不在酒,這其中存在著什麼樣的社會風險?很多兼職外拍模特兒,只是涉世不深的年輕學生,現在正值暑假期間,或許有更多的學生族群投入外拍行列,若不幸遇上致命的攝淫師,該如何自保?都是值得探討的議題,故本文將先從性侵的犯罪心理分類開始,逐步探討由本案延伸出來的網約外拍性侵殺人相關議題,希望藉此拋磚引玉,提醒社會大眾正視此一議題,以及做好一些必要的防範措施,以避免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