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無疑地,動物對待議題乃當代環境倫理學的重要議題,的確,「為何需要道德對待動物」,或者較詳細言之,「我們有什麼道德理由需要合宜地對待動物」,實乃我們與動物相處的最關鍵倫理問題。面對這個問題,Todd May在其極具啟發性的文章“Moral Individualism, Moral Relationism, and Obligations to Non-human Animals”中提出以下兩類理由以為回應回答:基於能力的理由(capacity-based reasons;簡稱:CBRs)以及基於關係的理由(relationbased reasons;簡稱:RBRs)。於此,May強調,這兩類理由是相互獨立而絕不可互相化約的。2基本上,我極贊同May以上的說法。故而,本文以下將分別闡明May的「基於能力的理由」與「基於關係的理由」,之後將提出第三類理由「基於自然環境價值之理由(natural environmental value-based reasons;簡稱:NEVBRs)」,以作為May關於「我們有什麼道德理由需要合宜地對待動物」之說法的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