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羅錦獲准來台探親∕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於五月四日召開審查會,會中通過旅德大陸女作家遇羅錦來台探親案。根據國安法規定,大陸人士須在自由地區居住滿四年,方得入境來台。
2.劉氏夫婦獲判無罪,感謝本會熱心協助∕劉國威、姜維多夫婦被控叛亂案,台灣高等法院三月七日更二審宣判無罪;劉氏夫婦特於八日偕同辯護律師莫家駿至本會向杭理事長面致謝意。
3.本會代死刑犯陳情∕新竹吳新華犯罪集團成員淦君健、梁志孝等二人經最高法院於一月二十七日確定死刑判決後,其家人向本會陳情,請求本會代向法務部陳情,將死刑延後執行。
4.中國大陸問題專家康培莊來台訪問∕中國問題專家,美國羅得大學著名學者康培莊教授(Dr. John. F. Copper)應本會邀請於二月二十四日抵台,參加本會舉辦之「海峽兩岸人權研討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