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產業的發展,研發投入可帶來商業的利益,而各產業對投入資源所產出成果的保護,更有相對應的保護措施。而這樣的智慧財產保護措施,一般民眾較為熟知的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和營業秘密。然而,在農業發展中,上述的智慧財產權形式雖然可以提供研發成果之保護,但近用取得稀有的種原材料並對育出之新品種加以保護,確保育種工作的永續發展,則是國際間植物品種權保護的立法初衷。近幾十年來利用品種權來保護育種家的研究成果,顯然已成為當今大型農企業智慧財產保護策略之一大利器。臺灣的自然環境擁有豐富的植物種原多樣性。過去長期累積的優良育種技術與關鍵的栽培技術,已開發出許多新品種,在現代農業經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而這些新品種在商品化前,企需品種權的保護以確保後續的種植及行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