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181015 (41:19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自身賦稅權益欲維護交由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來守護!
作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中文摘要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已自去(106)年12月28日施行,依該法第20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該局已設置主任納保官1名及納保官17名,分別配置於總局、分局及稽徵所,即時提供納稅者相關權利保護協助。納保官提供納稅者之協助有三大項目,其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其次,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第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起訖頁
11-12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181015 (41:19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扣除額稅改暫緩理由不充分
該期刊-下一篇
財稅焦點Vol.41 No.19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