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諺云:法官人格是公平正義的最終保障。徒法難自行,法律的運用有賴司法從業人員的良知。制度是由人來執行,人是一切根本,法官雖是終生職,受身分保障,但如有不適任者,應藉由退場機制的建立,儘速淘汰退場。切莫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摧毀人民對司法公平正義的殷殷期盼。據民間司改會於一○二年五月三十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前花蓮地檢署吳姓檢察官(目前已調任新北地檢署),涉嫌濫權、濫訴,不僅恫嚇案件當事人,還預設辦案立場,以違法手段迫害被告。甚至,對一位不諳國語的七十歲阿美族婦人,在偵查庭咆哮:「我上輩子一定欠你錢」、「在找死啊?準備收拾行李去關吧」,讓這位弱勢婦人當場嚇到痛哭。檢察官這種問案態度是非常離譜誇張的,完全背離檢察官正義的形象。古代預設立場的問案方式出現在現代法庭,是否時空錯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