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牽涉六條生命長達二十一年的生死纏訟案件。真兇一人王文孝已經伏法。包括死者吳銘漢夫婦兩人及被告蘇建和等三人都是無辜的受害人。吳姓夫婦死得冤枉;被告三人被誣指為共犯,坐了四千多天的死牢,差點像江國慶一樣被冤殺,更是天大的冤枉。對剛滿十九歲青年來說,這段日子是司法最黑暗、最恐怖、最令人不安的年代!感謝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果斷堅決不殺的決定;時任檢察總長陳涵先生三次救急的非常上訴,以及監察委員張德銘振臂一呼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文,延遲了死神的腳步。最具關鍵性決定的是,台灣高等法院原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葉騰瑞及受命法官江國華重啟再審的裁定;而最高法院原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曾有田所領導的五人合議庭駁回檢察官的抗告,為罪疑的死囚求生活命,立下好生之德典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