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方期待《法官法》退場機制在今(101)年1月6日正式上路,而啟動前端司法官(包括法官及檢察官)個案評鑑委員會,也將在今年1月11日掛牌運作,至於後端受理評鑑讓不適任法官接受審判的「職務法庭」則延至7月6日開張。依照舊制,將一位不適任司法官查辦撤職或休職,祇要經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公務懲戒委員會(以下簡稱公懲會)審議決定撤職或休職即可達成目的。然依監察院內部統計,自民國89年2月第三屆監察委員就任時起,至去年年底截止,全國司法官在12年之內總共祇有十位被撤職及十位被休職(其中法官與檢察官人數各半)若此成果,離社會大眾期待似還有一段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