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憲法的架構下,民主國家遵循著憲政的基本理念與制度,如成文憲法、有限政府、權力制衡、人權保障與司法審查等;絕大多數的國家都已經符合民主理念與憲政主義。十八世紀工業革命的觀念,影響當時的憲政制度,現今「科技」變成探討憲法內容不可或缺的議題,憲政必須考量將科技納入修憲的條文之中,發展出「科技憲法」(constitution as its entirety is a technological)的架構。換言之,科技在發展的過程,必須融入憲法的各個面向與議題,因為影響政府組織與人民權益,形成修憲必須面對的架構與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