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為普世公認的價值,植根於古典自然法的理念,有其崇高性與政治現實性。1979年中國人權協會成立當時,是國民政府從大陸退據台灣,勵精圖治,續經濟奇蹟之後,社會要求民主化日熾,政治發燒的時期。杭立武先生,以其卓越的聲望,創組中國人權協會,是戒嚴時期成立的第一個民間組織,自然受到各界高度的重視。當時,本人在省議會問政,除將人權問題納入理性問政的議題之外,並熱心參與許多有關警政革新與人權保障的法制研討。1981年九月間,協會與英國倫敦之國際研究中心與關島自由人權協會,共同在關島舉行「人權之問題與展望」國際會議,討論內容包括:人權政策與國際法、國家安全、難民救助、以及非共國家與共產國家的人權問題。透過本次的國際會議,將台灣的人權研究,提昇了國際的能見度。個人也應邀發表國家安全有關的論文一篇,1987年又受聘擔任第五屆人權研討委員會召集人,推動解除戒嚴後政治民主化的法制改革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