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人權協會與孫文基金會共同主辦之「人權週系列活動(一)--『法庭三角關係與人權保障』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本會蘇友辰副理事長於12月3日下午2時30分假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進行人權專題講座。本座談除朱延昌副秘書長蒞臨聽講外,秘書處李佩金主任、藍仲偉副主任以及會務秘書荊靈也到場協助活動進行。在孫文基金會執行長初建元先生簡短的介紹後,演講隨即展開。首先,蘇友辰副理事長介紹法院組織系統與運作:一、審判系統:係以法官為中心,可分為以「三級三審制」的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以及「二級二審制」的行政訴訟與選舉訴訟。二、檢察系統:以檢察官為中心,亦可分為「三級三審制」及「二級二審制」。惟二級二審制僅適用於內亂與外患之罪。並特別介紹「特別偵察組織」設置的意義與功能。三、金字塔型訴訟:依照現行之訴訟制度,審判共有三個審級制度,但案件並未因經過審判而減少,目前仍呈現圓桶型的訴訟。為使審級制度達到解決紛爭的最大效益,因而提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即第一審為堅實的「事實審」、第二審為「事後審」、第三審為最嚴格的「法律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