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盡心篇下有云:「求則得之,捨則失之;是求有益於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也,求在外者也。」過去解此章,只讚嘆孟子思理清晰,能將人生中內求本心之價值根源與外求形軀之謀生資源兩路活動之本質,辨析得如此簡要明確。此即:內求於己心對價值根源之創造性或實踐性掌握既是必要條件(捨則失之)也是充分條件(求則得之)。相對的,外求於他人或自然世界人文社會,對謀生資源之獲取則既非充分條件(得之有命),甚至亦非必要條件(求之有道固可提高獲利之機率,但不排除不求亦有獲利之可能,如中獎券、繼承遺產)。當時覺得如此已算善解,但近日因偶然的感觸,也是長期身心持養的醞釀,忽覺此章原典蘊涵有甚深妙義,足以將道德生活的全盤義理,於此切入並加以充分展開。遂由此深入思維,驗諸身心,而形成一義理的框架,即本文之所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