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以下行文省略引號)統治時期(1932-1945)是內蒙古東部地區近代歷史上的特殊階段。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後,日本佔領中國東北三省和內蒙古東部地區,1932年通過建立滿洲國對佔領地區實行全面統治。當時,對蒙古族聚居區劃定特殊行政區域,並在滿洲國國務院設立專門管理蒙古人的行政機關—興安局(先後稱為「興安總署」、「蒙政部」、「興安局」等)。滿洲國取消蒙古地區原有盟的建置,逐步建立興安東、南、西、北四(分)省和省外四旗以及錦熱蒙旗。之後,興安四省之上又設立興安總省,省會設於王爺廟。本文所涉及的「東蒙古」,是指滿洲國境內蒙古族集聚的上述區域。需要說明的是,清末以來的移民開墾,使其大部分地區已成為半農半牧區,或者純農耕區。這是東蒙古地區的地域特點和文化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