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在追求經濟繁榮之過程中,大量使用各種資源同時也污染環境,造成全球氣候暖化問題日益嚴重。根據2006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預測,溫室效應(global warming effect)造成北極圈冰山融化,在2100年時將導致海平面上升88公分,使得人類生活環境受到嚴重損害。因此,2005年2月生效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要求世界各國應在2008年至2012年之間,將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全氟碳化物、氫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等六種溫室氣體排放量,平均減少到比1990年排放量低5.2%之水準。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之會員,不需簽訂京都議定書,但依國際公約之執行經驗,我國即使不簽署公約,但相關義務仍需履行,譬如,蒙特婁議定書、華盛頓公約等,我國過去即曾因不遵行公約而遭到貿易制裁之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