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司法院力推判決書通俗化,日前已經完成「白話文系統」,希望法官寫判決書不要出現「天書」,用字遣詞要更白話;去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還決議成立「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有關當局如此小題大作,把「判決書白話化」當作司改議題,到底有必要嗎?廣大人民上法院進行訴訟,所要的無非是「毋枉毋縱」、「速審速結」的裁判結果。重點是在判決書「主文」欄的「結果」之顯示;至於判決書「理由」欄的論述,到底應該怎麼樣的「白話化」,根本不是當事人所關心的重點。縱令法官在判決書上所寫的文詞偶有艱澀用字;其實讀了上下文,必定可以瞭解其文義之所在。何必煞費周章來推行什麼「白話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