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WTO專業服務自由化之新趨勢在鼓勵會員國對專業資格互相認許,以及力求專業服務國管制原則的一致化。為落實原則,GATS理事會選擇會計部門率先施行。相互認許必須先通知服務貿易理事會,依最惠國待遇規定處理並修改承諾表。專業服務國內管制在GATS的規範,主要在第二、三、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四條等以及WTO理事會通過的「會計部門國內管制原則」。我國在面臨專業服務自由化的要求下,宜審慎考量相互認許協定之締結,注意成為相互認許協定成員及非相互認許協定成員之注意事項,力求國內管制合理化,落實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並應及早採用國際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