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灣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目前因面臨著形式主義的危機,所以銓敘部於二一年提出新制改革方案,希望能夠達成「肯定績優表現,協助後段改進,落實績效管理,統合陞遷培訓,善用人力資源,提升文官地位,型塑職場文化,課與主管責任,改造績效指標,改良評比技術與積極目標,以及遏阻官僚陋習,改善勞逸不均,導正獎金迷思,破除輪流甲等等消極性目標。」固應予肯定,但因目標承載過多,導致手段繁複,而恐功虧一簣,不僅不能達成改革目標,反而可能因目標不顯著,導致改革手段錯置,更形混淆考績制度的單純功能:獎優汰劣的原始意義。 |